张立勇谈治理司法拍卖腐败 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


(记者 郭俊华 文图)7月20日,河南省法院在新乡召开的全省司法拍卖改革会上发布了《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今天上午,大河网、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河南手机报联合邀请河南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做客大河网,对实施的《意见》进行解读。
以壮士断腕的决心 解决司法拍卖腐败问题
司法拍卖涉及到重大的财产和利益的处置问题,从而司法拍卖也成为了司法腐败的重灾区。黄松有、重庆法院主管司法拍卖的副院长张弢、郑州市执行局局长杨清泉等案件都曾与司法拍卖有关。
曾经我们有一个上访的案子,在拍卖个人房产时,法官与拍卖机构提前“沟通”,称自己的亲戚要买这个房产,把价格压低一些,最后果真以低价卖给了三个法官司的亲戚。张立勇说,这就有一点强盗的概念。
之前曾有过一个统计,称70%的落马法官是倒在了拍卖槌下,比例如此之高,是让人非常痛心的。 张立勇说。 我们这次实施《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试行)》,就是要痛定思痛,拿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从根本上解决司法拍卖的腐败问题。
让司法拍卖向所有的拍卖机构开放
曾有群众戏称,“拍槌一响,黄金万两,”只要拍卖公司能挤进法院的拍卖名册,基本上就是坐收渔利。
拍卖公司成本很低,就是注册成立一个公司,组织一些拍卖师、一些基础人员,他们就可以从中抽成。有的法院的拍卖名册里仅有三四家拍卖机构,垄断着司法拍卖的资源。所以很多拍卖公司就以各种办法拉拢法官,想办法挤进法院拍卖名册,这就为滋生司法腐败提供一个很大空间。
张立勇说,那我们的对策就是把拍卖名册向所有的拍卖机构开放,只要在河南注册登记的司法拍卖机构,在三年之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都可以进入名册,这就在根本上实现了公正公平。目前全省200多家拍卖机构,只要他们符合条件,我们就将其纳入拍卖名册。
另一个对策就是拍卖机构的公开化。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一点做的就非常好,把所有拍卖机构时行编号,为防司法腐败,让当事人摇号,选择哪一家拍卖机构完全看天意了,随机抽取。司法拍卖阳光化之后,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就被就有生存之地了。
司法拍卖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以前一些拍卖机构在进行司法拍卖时,为便于自己操作,故意把信息隐藏起来,或是仅在小范围内公开,有的仅在报纸上夹缝里面,或者在很不显眼的位置,目的就是不让别人知道,完全是违背了公开的原则。
张立勇说,新的《意见》就是要求拍卖机构必须进行公开,拍卖前必须在《河南日报》、《大河报》省内主流媒体和大河网、河南省政府网站等主要网站上进行公开,至少要选择两到三家进行公开,不公开就是违法。不仅要在主流媒体进行公开,而且要把拍卖的信息进行详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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