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可高校“兼职” 新修订“两官法”昨日表决通过

2019年04月24日07:37

来源:大河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特派北京记者段伟朵

  4月23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两法均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亮点1基层法官有望升“二高”

  “设置专章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是此次法官法修订的亮点。”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巡视员、法官管理部部长陈海光说。

  据陈海光介绍,这次法官法规定了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法官是公务员,但是法官等级和行政职级脱钩,实行单独序列管理,并实行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晋升制度。他举例说明,以前基层法院院长是一个副处级,现在基层法院的法官通过特别选升之后可以到“二高”(二级高级大法官),“二高”相当于副局级。

  亮点2“兼职”有严格限制

  法官、检察官能否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在最终通过的表决稿中,该条规定为:法官(检察官)因工作需要,经单位选派或者批准,可以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助开展实践性教学、研究工作,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作出这样的修改,是基于法学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介绍说,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发挥法院、检察院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他说,新“两官法”对法官、检察官的“兼职”有严格限制,提出“四个不得”,即“不得兼任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职务,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的职务”。

  亮点3明确法官实行员额制管理

  “此次法官法修改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固化改革成果,吸收包括员额制改革在内的一些成功改革经验。”陈海光回答大河报记者提问时介绍,此次法官法明确规定法官实行员额制管理,将比较成熟的司法改革成果固定为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员额制改革主要解决的问题是让优秀的审判人才向一线凝聚,在队伍管理上形成好中选优、优胜劣汰的选人用人导向。据了解,现在全国有员额法官12.5万人。其中,最高法院员额法官有400多人。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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