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不甘心返还前男友购房款 表姐表妹导演一出虚假诉讼

2019年07月17日07:48

来源:大河报

  2018年7月9日一早,孙某来到检察院反映其遭遇:他的前女友陈某跟家里亲戚合伙打官司,想霸占他的房子。

  检察官在调取此案相关民事诉讼卷宗材料后得知:2016年6月,孙某与陈某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同年10月,孙某出资57万元全额购买商品房一套登记在陈某名下。

  2017年初,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后孙某索要购房款不成,于当年4月将对方诉至法院。随后,法院判决陈某全额返还孙某购房款。

  2017年4月10日,刘某(系陈某表妹)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陈某返还50万元生意借款,后经法院调解结案,同年6月,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全陈某名下的房产(孙某出资所购)。

  检察官调查后发现,陈、刘二人之间的民事诉讼证据材料有造假嫌疑,遂将相关线索移送该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归案后,对于伪造欠条,虚构债权,制造虚假诉讼的事实及细节供认不讳。刘某的家人因刘某帮陈某打官司而被刑事立案后,曾到陈某家里讨要说法。

  陈某交代,如果没有其他债权人,变卖房子所得款项就会全部返还给孙某,为了留下一部分卖房款,才想出让刘某告自己的办法。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陈某配合其家人主动将购房款及溢价款全额退给孙某,并取得了孙某的书面谅解。

  5月21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被告人刘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大河法律服务团点评】

  这起本不应该进入法院的纠纷,通过非法手段进了法院,使司法机关不得不进行调查审理,耗费大量司法资源,也面临错判风险,妨碍了执法秩序,损害了司法公信力。这起导演出的虚假诉讼也带给我们很多警示。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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