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用地建房出租一举多得

2017年08月30日0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报道,国土部与住建部近日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此举旨在通过试点改革,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不少网民表示,拿集体用地来建房出租,不仅可以缓解住房供需矛盾,还可以盘活存量用地,可谓一举多得。下一步,应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规范用地和建房流程,防范各种违规行为,保障政策顺利贯彻落实。

   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网民“吴其伦”表示,大力发展租赁房,保障民众的基本住房需求,这才是真正地致力于民生。

   网民“不执着”表示,拿集体用地来建房出租,对于各方来说都是利好。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既可解决百姓居住问题,又可以盘活存量用地,更能对房地产市场降温起到积极作用。而对于开发商来说,由于建房成本和税收低,回报率就会上升,能获得稳定的回报率,何乐而不为?对于百姓来说,则多了一个解决居住问题的渠道,这对于破解高房租和高房价有着一定的作用。

   网民“股市财神到”表示,在“购租并举”的顶层定调之下,从中央到地方,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各类政策密集发布。从推出租赁住房建设专用地块到宣布“租购同权”,从多措并举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到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政策的力度及影响范围正在不断地递进延伸。

   须完善配套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指出,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有网民表示,虽然政策红利可期,但为了保障政策顺利落实,防范不规范行为出现,有关部门还应制定更加细化的监管措施,完善政策配套。

   网民“京房”称,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防止集体租赁住房沦为变相的“小产权房”,也是制定政策中一个需要重点研究的内容。为此,相关部门应该研究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

   网民“严跃进”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有助于发掘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租赁市场的发展成为盘活此类用地的一个很好渠道。发展正规的租赁市场和产品,可以有力打击部分“小产权房”等的租售行为。

   (记者 赵东东 整理)

编辑:首席编辑娄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