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体制改革剑指农村“找钱难”

2017年09月08日0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下一步“三农”工作的重点,目前农业投资的主体是财政,而未来必须要以财政作为杠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农业。

  8月底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会议指出,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要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切实提高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这并非是今年政府首次强调要改革农村投融资体制,实际上政府已连续出台多个相关政策文件。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部署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6月份,财政部、农业部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重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绿色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平台、“互联网+”现代农业等六个重点领域。

  这些推进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文件,共同强调了构建多元化农业投融资的新格局,就是要在原有政府投资的基础上,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第一产业。为了增加“三农”投资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政府的红利措施包括健全定价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土地政策倾斜等。

  多年来,农业农村发展“找钱难”的情况突出,农业经营成本高、风险高、信息不对称、供给不足等核心问题仍有待解决,因此“三农”投资者多少都有“国字号”背景而鲜见私营部门。上述政策的出台,可视为打破长久以来农村投资困境的第一锤。

  值得关注的是,这次改革已迅速从文件上的白纸黑字进入实践阶段,政府已在尝试用财政作为杠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一个月前,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共同组织筛选了农业领域第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项目,河北、江苏、安徽等省份的20个项目入围。

  推进农业PPP,让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改革具有重要意义。PPP模式适用于具有公共服务属性、政府无法独立承担、期限较长又具有微利的项目,农业的发展建设与PPP模式的特点不谋而合,且市场规模巨大。需要注意的是,农业PPP一定要站在现代农业发展的角度去优化机制。让社会资本参与农业项目的前提是保证收益率,要通过现代农业的发展,实现规模化、分工化、技术化、职业化,从而增加社会资本的收益率。

  目前来看,政府在推动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做好两件事。一是要保证原有的财政投入部分,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二是要继续进行创新性探索,要探索通过股权债权融资、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拓宽农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现代农业项目建设。此外,在一些基础项目上,政府要真正实现从微观向宏观、从审批向监管、从项目安排向制度供给的转变,要真正做到政府投入与社会资本有机结合,创新农业投资模式,提高投资效率。

编辑:首席编辑娄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