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实施人才扶贫??贫困县事业单位招人可放宽学历等条件

2017年09月26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祝传鹏) 9月25日,大河网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四放宽三倾斜一减免”等政策措施,拓宽基层人才补充渠道,探索完善多样化人才扶贫的有效途径,为贫困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支撑。

  《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主要面向我省的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县及其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其他条件特别艰苦、“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的县乡,经省辖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同意后,可参照执行。

  为有效解决贫困县事业单位“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四放宽三倾斜一减免”,招聘政策向县乡基层倾斜。放宽年龄,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放宽学历,最低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放宽专业,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一般不作专业限制;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放宽开考比例,只要形成差额即可招聘。招聘对象向本土人员倾斜、岗位设置向基层倾斜、就业向贫困户子女倾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于交纳报考、面试、体检等费用。

  《实施意见》明确,贫困县乡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统一招聘、考核招聘、专项招聘、校园招聘、特岗招聘、自主招聘等招聘方式,进一步拓宽引才渠道。

编辑:娄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