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精细司法 铸就“四个”罗山

2017年10月10日00:00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精准精细司法 铸就“四个”罗山

  罗山县检察院检察长邹顺家和医疗队一起为青蓬村村民体检身体

精准精细司法 铸就“四个”罗山

  志愿者服务队开展环境整治活动

精准精细司法 铸就“四个”罗山

  送法进校园,讲好开学法制第一课

  □记者周惠通讯员周辉张华/文图

  核心提示

  寒暑易节,春秋五载。党的十八大以来,罗山县检察院在当地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优质高效,精准精细”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抓好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卓有成效,为“实力、文化、生态、幸福”四个罗山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足检察职能 积极服务大局

  2016年3月21日,罗山县脱贫攻坚推进会结束后,罗山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投入到联村包户帮扶工作中去,派出职务犯罪预防局3名同志与驻村第一书记一道,先期深入铁铺镇青蓬村,配合镇、村干部深入农户家中,对照贫困标准,逐户核查核对。

  当年6月13日上午,该院联合县卫生系统到铁铺镇青蓬村村部,为农民群众开展了免费义诊活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组织内、外科等多个科室的10余名技术骨干医护人员组成义诊服务队,为群众进行了健康咨询服务。

  该院检察长邹顺家表示,脱贫攻坚重在精准,关键也在精准。为把帮扶村的脱贫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该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一是做到精准识别。通过精准识贫,把好了脱贫工作第一道关口,为后继工作打下了基础;找准穷根,对贫困情况做到精准掌握。二是脱贫措施力求精准。在吃透每个贫困家庭情况的基础上,该院扶贫队员按照“一人一策,一户多策”的要求,制作了帮扶对象脱贫规划。

  经过辛勤努力,该院帮扶青蓬村脱贫攻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改造、河道治理等)全部启动,目前,150万元的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已基本完成,农民喝上了洁净的自来水;实现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全覆盖,入学率达100%;与有关部门联系,对321人次贫困农民进行了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同时,该院还十分注重政策宣讲,向青蓬村全体农民发放检务宣传手册400余份,让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依法维权;通过详细调查摸底,一次性协调解决了39名贫困户的农村低保问题;积极向县住建部门反映情况,为28个贫困农户申请了危房改造项目;还落实全村公益林补贴、移民补助、养老保险、新农合医保及油菜奖补等惠农政策;对家有富余劳力、在当地找不到发展门路的32名贫困户,扶贫队员鼓励其外出务工,在经济发达地区挣票子、换脑子、学技能,积攒脱贫和发展后劲。

  惩治刑事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5年来,该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社会治安“打、防、管、控”,有力促进了平安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该院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涉毒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了社会治安稳定。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院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刑事犯罪,实行轻缓的刑事政策。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严格落实非羁押诉讼、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加大惩防力度 遏制职务犯罪

  该院按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注重效率、增强效果、确保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等专项查案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

  突出查办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职务犯罪。加大查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力度,既打“苍蝇”,更打“老虎”。5年来,该院共立案查处该领域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11件17人,净化了市场环境。加大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力度。该院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个别数额不大、但危害惠民支农政策实施、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成功查办县社保部门少数工作人员贪污国家社保资金犯罪窝案,立案侦查1件8人。5年来,该院共立案查办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公益项目、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5件78人。

  完善办案工作机制。该院加大线索收集管理力度,完善与信阳市检察院、县纪委、县审计局等部门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充分发挥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和侦查信息化查询平台的作用。强化侦查措施的运用,着力提高搜集线索、深挖犯罪、审讯突破能力。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确保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扎实,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该院先后对国家投资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预防。该院还开展了县城建设用地容积率变更情况、救灾优抚资金使用、水利项目资金使用专项预防调查活动,排查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漏洞,共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70份,帮助建立健全了一批管理制度,有效地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

  5年来,该院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发现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院主动作为,在快速办理竹竿河非法采砂案后,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加大环保法治宣传力度,有效防范了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发生。”今年3月29日,罗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宿吾君在《罗山县检察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意见》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该院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该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县26个政府职能部门协商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该院建立技术性证据分流审查工作新机制,强化技术性证据法律监督,这一做法得到省、市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该院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46人。通过跟踪法院判决、司法所登记信息和社区管控教育,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共监督收监执行两人。该院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先后对23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有关部门采纳。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该院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共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57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检察和解12件、执行监督19件、建议再审11件、督促履行职责13件。对裁判确无错误的,配合做好了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

  开展文明创建 提升队伍素质

  该院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点放在营造氛围、陶冶情操、提升素质、推动工作上,实现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创建工作规划、争做优秀党员示范岗以及“两学一做”学习规划等多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约束人,规范人的行为。

  在开展创建工作的同时,该院注重把文明创建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以检察工作带动创建工作、以创建工作促进检察工作。近年来,该院把创新作为推动检察业务的一种文化、一种习惯,融入了干警的心中,融入了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他们先后创造了案后救助机制、办案说情报告制度、信访督查专员制度、诉前会议、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等等,亮点纷呈。

  为方便群众来访来诉,该院开通“12309”统一举报电话,完善视频接访系统和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建成了信访接待和检务公开大厅;为帮群众排忧解难,连续多年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一系列走访活动,进群众门,知群众事,解群众难;今年又启动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五进入”活动,帮扶群众、帮扶企业,实现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合拍共振。

  2016年以来,该院先后有28名个人、13个集体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其中1人荣获全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其中,检察宣传工作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该院连续多年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省级文明单位”“省级花园式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档案工作省特级单位”荣誉称号。

  同时,该院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坚决把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监督管理,聚焦司法办案环节,紧盯“八小时以外”,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坚决落实办案说情报告、既定情形责任倒查自行启动制度,认真落实检察人员内部、司法、社会行为三大规范,出台检务督察办法,加大检务督察力度,较好地教育、警示了干警,促进了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根据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统一要求,该院切实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严格考试、公开考核、民主测评等程序,今年25名干警被选任为首批员额制检察官,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有序推进。

  邹顺家表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该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优质高效,精准精细”工作主题,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点定位、真抓实干,为决胜全面小康、造福罗山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编辑:首席编辑娄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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