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大盗”夜间疯狂偷车 偷车者销赃者均获刑

2017年11月15日16:02

来源:海南特区报

两名“汽车大盗”夜间疯狂偷车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和8年半;5名销赃人员也分别获刑

□记者 吴兴 通讯员 李娇萍

本报讯 黄某和林某是海口秀英区人,两人都是“90后”且年纪相差无几。2016年5月至8月,两人多次在海口市盗窃车辆,其中数次由林某望风,黄某使用工具偷盗汽车。两人偷到车后以低价转卖、抵押给麦某、王某等人。近日,秀英区法院依法审理该案。黄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611222.80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林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266198元,数额巨大,两人均构成盗窃罪。收购和抵押赃车的麦某和郑某等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两名男子多次夜间偷车

2016年5月某日凌晨,黄某和林某在海口市秀英区某街道,由林某望风,黄某使用工具盗走一辆轿车。后黄某将被盗车辆卖给叶某(另案处理)。2016年7月某天,叶某在海口市某镇的路边以6000元将赃车卖给被告人杜某,杜某明知是赃车仍然收购。经估价,被盗车辆价值人民币31340元。

当月两人又在海口市秀英区某停车场盗车,将价值31941元的车辆以4200元低价卖给陈某。2016年6月,两人在海口市龙华区超市前准备盗车,在黄某使用工具作案时,因车辆无法启动,故叫人将车拉到秀英区某镇。

此外,两人还在海口市琼山区和秀英区各盗得一辆车,将其中一辆价值4万多元的车以9000元低价卖给麦某,麦某又以1万元卖给了吴某(另案处理)。

黄某和林某两人除了合伙盗车,两人也会单独作案,其中黄某作案次数较多。2016年7月至同年8月,黄某共6次盗车,在偷盗的三辆车中,黄某将赃车卖给了王某和郑某等人。在卖出的赃车中,黄某以5000元的价格出售了价值7万多元的越野车。在偷车卖车时,黄某还不忘为自己准备一辆汽车,2016年8月某日凌晨,黄某在海口市龙华区某停车场,使用工具盗走被害人杨某一辆轿车,随后他将车喷漆成黑色,更改车辆外观后留作自用。

在同黄某盗车时,林某负责望风。不过林某也曾独自作案盗车。2016年7月某日凌晨,林某在海口市龙华区某小区南门前路边,使用工具盗走被害人温某一辆越野车。2016年6某日凌晨,林某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某路边,使用工具盗走被害人孙某一辆汽车,后林某以1000元将赃车卖给被告人麦某,麦某明知是赃车仍然收购。案发后,民警已查获全部被盗车辆并将车辆返还给被害人。

偷车的和销赃的均获刑

秀英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611222.80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林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266198元,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麦某2次收购他人盗窃的车辆价值共48520元,被告人郑某接受抵押他人盗窃的车辆价值71205元,被告人王某收购他人盗窃的车辆价值43612.8元,被告人杜某收购他人盗窃的车辆价值31340元,被告人陈某收购他人盗窃的车辆价值31941元,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秀英区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麦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郑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杜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陈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编辑:娄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