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呢? 有人这样做了,结果被刑拘!

2017年11月24日05:01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邵可强

  核心提示|田某喝完酒,以为在家属院内挪车没事,发生事故后被认定为醉驾,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处罚。11月23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了13起近期查处的酒驾典型案例,其中不乏二次酒驾的案例,这些酒驾的案例再次作出提醒:喝酒后,千万别开车。

  主观上没有想要酒驾,酒后只骑摩托车,“隔夜酒”后开车没啥事……不少人有类似这样的想法,那么这样到底有没有酒驾?听听交警怎么说。

  【曝光】3起二次酒驾案例让人警醒

  昨天,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了13起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大河报记者注意到,其中3起为二次酒驾被处罚,另外7起醉酒驾驶案例分别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和民事纠纷。

  今年11月16日22时20分许,漯河市公安局民警巡逻至开发区珠江路西段时,一辆车牌为豫L号牌轿车看到巡逻警车后,突然停车、掉头。民警拦下该车,经检测,司机王某的血醇含量为126mg/100ml,已是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

  后调查发现,王某在今年7月28日因醉驾被漯河市公安局顺河分局查处,目前尚在取保候审期间,这次属于二次醉驾。

  无独有偶。今年11月14日20时许,南阳市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镇平县城健康路与涅阳路交叉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时,一辆豫R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司机黄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查,黄某血醇含量为179.08mg/100ml。而黄某在2016年11月14日因醉驾(血醇含量为241.80mg/100ml)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二人都是两次醉驾被抓,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典型】酒后挪车被认定为“醉驾”

  今年11月4日17时33分,田某饮酒后驾驶豫A号牌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郑州市大学中路某家属院内挪动车辆时与轿车发生事故。后被处理事故的民警拦查,发现田某有醉酒驾驶嫌疑,后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中心检测,其血醇含量为161.45mg/100ml,田某的行为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后被刑事拘留作进一步处罚。

  上述司机虽然没有主观上想要酒驾,但在客观上做出了酒驾行为,并造成交通事故。

  对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就可认定有了驾驶行为。而只要驾驶员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因此只要在“道路”的范畴内,即便是酒后挪车也算酒驾。

  【延伸】

  交警解析六大酒驾误区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有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只有驾驶汽车才算,实际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搭酒驾车出事不用担责

  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否则,自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马路以外地点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方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饮酒驾驶行进,经过测验调查后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交警也会按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

  ●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通过喝水想让酒精含量降下来是徒劳的。民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平安无事。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自己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编辑:娄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