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助力智慧检务 河南省检察机关智慧公诉建设现场会在新乡举行

2017年11月25日09:55

来源:大河网


  

会议现场

         大河网讯(记者宋向乐 实习生周颖莹)《人民的名义》中检察官在审讯看守所犯罪嫌疑人时,经验丰富的领导坐镇“指挥室”,监控指挥整个审讯过程的场景是不是特别高大上?电视中这些技术手段在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实现了。11月24日上午,河南省检察机关智慧公诉建设现场会在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举行。


会议现场

  庭审三方不出“家门”就可以“面对面”参加庭审

  一场模拟远程庭审正在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进行,法官在法庭,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辉县看守所,远程庭审系统通过远程音视频传输等技术,使得庭审三方能不出“家门”就可以“面对面”地参加庭审。


与会人员观摩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模拟远程庭审案件现场

  

       目前建成的远程庭审系统是一种集语音、图像、文字、数据、通信为一体,实现音、视频和数据双向传输的现代信息技术系统,可实现在不同场所实时观看、指挥庭审活动,实时与公诉人交流信息。为检察机关提供远程出庭、庭审指挥、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全面支持公诉人在法院的庭审过程。

  “三远一网”(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系统建设,解放了检察官的双脚,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解放了检察官的双手。检务工作融合科技手段充分沉淀了检察官的办案经验、释放了检察官的创造力、调动了检察官的积极性。


与会人员参观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

  科技强检 辉县市人民检察院试点先行

  加快推进智慧公诉建设、加强科技与公诉工作深度融合是顺应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的要求。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国兵说:“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作为省院试点率先实施智慧公诉建设。我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需求为导向,推进智慧公诉建设。从10月份的“三严一网”和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建成以来,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共远程提审案件6件,远程庭审案件4件,技能总体运行状况良好。”


与会人员参观办案工作区

  为进一步加强远程视频庭审工作,促进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在远程视频庭审工作中的协调配合,确保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与辉县市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远程视频庭审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采用远程视频庭审的案件,一般应当是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一审刑事案件。有的案件不适用远程视频庭审,如盲聋哑人犯罪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适宜采用远程视频庭审的案件。

  目前智慧公诉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也面临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制度建设还不健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对方言识别率不高等。崔国兵说:“现实中我们能够要求检察官说普通话,但是对被告人或嫌疑人来说,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检察官用普通话进行复述才能解决。”


技术人员向参观人员介绍操作系统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保钢在会议上明确了智慧公诉试点市院的职能和作用,他强调各人民检察院的同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不畏艰难、找准位置、勇于担当;要跟上时代,勇于尝试新技术;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各市、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观摩辉县市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远程提讯实况。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和漯河市人民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在会上对智慧诉讼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编辑:张馨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