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综合:四年帮扶受援人不再遭受家暴

2017年12月08日15:08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案情介绍

  1996年6月,曹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某,并在认识不足一个月时与其登记结婚。婚后,夫妇二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执。其间,王某多次对曹某实施家暴。事后,曹某向当地妇联反映,拨打110报警。在多方劝说下,王某承诺不再打骂妻子,但还是在再次发生口角时对妻子拳脚相加。2012年,听说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能帮老百姓免费打官司,曹某上门求助,哭诉了多年遭受家暴的情况,并提出要与王某解除婚姻关系。

  ●援助情况

  接受指派后,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李萍决定帮助曹某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她的合法权益。2012年10月、2013年11月,在李萍的帮助下,曹某两次向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由于家暴时间长取证困难,男方不愿离婚,再加上王某患有慢性疾病、抑郁症等,在法院表现出情绪失控等行为,法院两次判决不予离婚。

  2016年6月28日,曹某再次向法院起诉。李萍运用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指导并帮助曹某及时收集受家暴证据:拍照、去医院就诊开诊断证明、调取110报警记录等,为其维权做好充分准备。

  2016年12月23日,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对方没上诉。2017年1月,该判决生效。

  ●案件点评

  孙伟强(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本案是女性长期受家暴致使感情破裂的离婚之诉,受援一方因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律师。在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的情况下,承办律师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帮助其走上维权之路。援助过程中,由于律师在诉前精心准备,诉讼取得良好效果,律师的代理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使当事人从多年的家暴痛苦中解脱出来。女方离婚过程之艰难,完全出乎承办律师和当事人的意料,从第一次起诉离婚至法院判决离婚,有四年之久。收到该判决后,女方表示满意。(记者荆锐/整理)

编辑:何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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