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20年不思悔改 运输毒品获刑 15年

2017年12月12日09:23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农村版

  □翟萌田景琰

  杜某虽然曾两次被判刑,但刑满出狱后,仍不思悔改,竟知法犯法做起了运输毒品的买卖。日前,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1989年4月,杜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6年11月因犯出售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6万元,于2013年7月8日刑满释放。

  2016年12月30日,杜某将疑似毒品装入一黑色布制双提带手提包随身携带,从驻马店汝南县梁祝镇乘坐大巴车至开封,在开封市禹王台区被警察当场查获。经当面称重,疑似毒品的土褐色颗粒状物净重87.87克,疑似毒品的棕色颗粒状物净重205克。后经理化验检鉴定,土褐色颗粒状物检出含量为74.64%的毒品海洛因成分,晶体状物检出含量为82.02%的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杜某违反国家对控制药品的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杜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编辑:何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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