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96人因“禁放”被治安拘留 警方收缴1359箱烟花爆竹

2017年12月21日18:4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宋向乐)12月21日,郑州市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城管局等部门联合通报今年全市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情况。大河网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36起,治安拘留196人,罚款124人,收缴烟花爆竹1359箱。

  郑州警方今年收缴1359箱烟花爆竹

  郑州市禁放范围

  在郑州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和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中牟县、上街区中心建城区域内,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郑州市禁放背景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2015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禁放你必须了解的那些事

  1:处罚依据

  对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的处罚,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2:教唆未成年人违规燃放也将被处罚

  依据相关法律,对存在教唆、诱骗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对实施教唆、诱骗行为的人员,依据相关条例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3:在酒店结婚燃放爆竹也将被处罚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条例》第十九条等法律法规,对拒不整改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另外,对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法律可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

  有奖举报:已发放举报奖金6000元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市民如果发现有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可第一时间拨打110进行举报;同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或关注“郑州环保有奖举报”通过微信的形式,拍摄照片和视频,标明具体的地址上传举报信息,将由公安部门进行核查处罚。

  另外,郑州市还对举报城区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污染的,给予500元现金或微信红包奖励。

  郑州市2017年5月27日施行《郑州市大气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今年以来,截至12月15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通过12369环保热线,共受理烟花爆竹类举报案件58件,公安部门全部及时办理,其中查证属实案件12件,发放举报奖金6000元。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