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命书写忠诚 追记平顶山因公殉职民警王峰涛

2018年03月07日22:5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 通讯员 董亚东)3月2日,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王峰涛在办案返回途中突发心脏疾病,不幸因公殉职,年仅39岁的他永别了他所热爱的公安工作。无数认识或不认识王峰涛的人自发通过文章、诗歌、微信留言等各种形式悼念他,寄托哀思。这位普通的基层民警为何能如此令人念念不忘,如此深得人心?记者采访王峰涛的家人、朋友、同事、群众,追寻英雄工作、生活的足迹。

  冲锋在前彰显警察本色

  “忠诚是本质!”这是王峰涛在2005年穿上警服的那一刻发出的誓言。危急关头,他不顾危险挺身而出;生死考验,他毫不犹豫冲锋在前。

  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派出所民警张铁峰和方毅向记者讲述了几件事:2014年5月12日,姚孟派出所曹镇乡警点接到报案,湛河区曹镇乡某村发生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打架案件。值班民警张铁峰和方毅赶到时,四五个人正在打骂一名50多岁的妇女,场面十分混乱。两名民警极力劝说并试图将两方拉开,由于当事人较多,到现场1个小时仍无法有效控制局面,遂发出紧急求助。王峰涛主动请缨,第一个增援赶到。“都住手!谁再动手,就处理谁!”打架的人见到是他们熟悉的民警王峰涛来了,都停了手。王峰涛不怒自威,控制了局面,后经过讲法律、摆道理,及时化解了危机。

  2015年9月的一天早晨,正在值班的王峰涛接到报警:曹镇乡邢铺小学大门口有人手持菜刀叫骂。当时正值学生入校高峰,如有意外发生,后果不堪设想。王峰涛带领方毅和一名辅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一名中年妇女站在学校门口,手舞菜刀叫骂,老师和学生都远远躲开,许多村民围观,但不敢靠近。王峰涛让方毅和辅警站在校门口两侧保护学生,自己则大步朝持刀妇女走去,却不防该妇女持刀直接向他头上砍来。王峰涛眼疾手快,一偏头躲开刀锋,顺势一把将妇女手中的菜刀夺下,在方毅的配合下,将这名妇女制伏。

  在返回派出所的路上,方毅问他:“你看到嫌疑人拿着刀,还毫不犹豫地冲上去,难道就没考虑后果吗?”王峰涛淡淡一笑说:“当时那么多学生,情况紧急!宁愿我挨一刀,也不能让她砍向学生啊!

  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王峰涛常常置个人生死于度外。面对疑难案件,他迎难而上;面对突发事件,他沉着应对;面对犯罪分子,他毫无畏惧。这一系列举动,离不开王峰涛对警察职业责任的深刻理解。

  姚孟派出所政委宗健刚说,“王峰涛和大家一起攻坚克难,破获了许多案件,为维护辖区稳定作出了很大贡献。”只要派出所里一个电话,王峰涛总会随叫随到,即使是在家里休息,他也立刻赶到单位。

  扎根基层树立为警典范

  “听说他走了,我心里真不是滋味,我一定要送他最后一程。”听到王峰涛不幸殉职的消息后,曾和王峰涛一起在开封警校参加初任培训的民警王亚南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王峰涛曾经在原湛河公安分局曹镇派出所、姚孟派出所曹镇出警点工作过,办公的地方离市区远,条件艰苦,这一干就是11年。王亚南曾经问过王峰涛,“还准备在那里干多长时间”,王峰涛总是笑着说“那里条件是差点,但工作总要有人干呀,再说了,乡亲们都很实在,只要你用心对群众,群众也会用真心回报,工作也好开展。”

  曹镇乡有35个行政村,王峰涛无村不熟、无事不知,是同事和领导眼中的“曹镇通”。姚孟派出所依托他情况熟、群众基础好、信息灵的优势,加之他深厚的法律素养和高超的调解艺术,许多疑难案件得以快速处理,许多纠纷得以成功化解。不仅促进了民族团结,更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回来的路上,他还在不停接打电话,处理案件。突然间,就倒在了我的肩上……”回忆起王峰涛生前的最后一幕,与他一起办案的同事张艳峰不禁哽咽。

  忠诚无悔践行从警誓言

  13年来,王峰涛大小案件办过多少?犯罪嫌疑人抓过多少?民事纠纷调解过多少?难以统计。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经他手办理的案件,经得起推敲;经他手调解的纠纷,双方都服气。为什么?就因为他不追名、不逐利,两袖清风,一身正气。

  姚孟派出所副所长彭中宾向记者介绍,2015年1月1日,湛河区发生一起非法拘禁案:2014年12月31日,史某伙同张某、魏某以向贾某要账为名,在南阳市桐柏县一家宾馆门口殴打贾某,并叫来代某和姬某,5人将贾某塞进汽车后备厢,挟持至平顶山,殴打并逼迫贾某脱光衣服跳进冰冷的沙河,后又威逼贾某上岸下跪,限制其人身自由,并逼迫其找钱归还史某,造成贾某头部、面部、胸部等多处受伤。

  接到报案后,姚孟派出所迅速出击,将5名涉嫌非法拘禁的嫌疑人抓捕归案。当得知此案由王峰涛办理时,说情的电话就纷至沓来:有昔日的同学,有要好的朋友,还有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他的所谓熟人。目的只有一个,高抬贵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这起影响恶劣的非法拘禁案淡化处理。

  面对不断打来的说情电话,王峰涛义正辞严,晓以利害,一一回绝。最终,这起案件得到了公平公正的处理,5名嫌疑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法律是公平的,作为执法者,我们更应该维护公平正义,这是一名公安民警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这是王峰涛常说的话。在13年的从警生涯中,他始终遵照这个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守着法律的尊严,维护着心中的正义。

  听到王峰涛不幸殉职的消息后,湛河区72岁的老汉李某忍不住掉下了眼泪。原来,2013年1月1日,李某因邻里纠纷被打。王峰涛接手这个案件后,将对方依法处理。后来,逢年过节,王峰涛和姚孟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李喜甫都会去李某家中看望。2018年3月1日,王峰涛还拨打李某的电话,询问李某的身体状况。当时,李某正在给母亲过98岁生日。3月3日,李某打电话给王峰涛。王峰涛的堂弟接听了电话,对李某说,“峰涛不在了”。李某怎么都不能相信,赶紧找到了姚孟派出所,最终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矢志不渝献身公安事业

  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三)晚,王峰涛突然感到胸部巨疼,头上直冒汗,差一点晕倒过去。妻子就劝他去医院检查。王峰涛说,“可能是感冒了吧,没啥大事。明天是我值主班,值完班再说吧。”

  3月1日(农历正月十四)中午,正在值班的王峰涛又感到胸疼和手臂酸疼。同事劝他去医院检查治疗。王峰涛说“等明天忙完提审工作再去吧”。

  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五)上午,值了24时班的王峰涛和同事张艳峰又前往宝丰县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罗某红。11时30分,在提审结束后返回单位途中倒在了警车上,再也没有醒来。

  工作中,王峰涛是个“拼命三郎”;生活中,他是一个热情、开朗、有责任心的人。可自从干了公安工作,他只能选择担当和奉献,对于家人,他不免心生愧疚。

  1979年7月28日,王峰涛出生在鲁山县一个村庄,父亲是党员,母亲在家务农,妻子无业,他出事时,儿子7岁,小女儿出生才十个月。王峰涛堂兄弟五人,他排行老二,其他几人在外地工作。五人想要聚齐,只有每年春节这一次机会。最初聚会,都是兄弟四人早到齐了,王峰涛最后一个匆匆赶到;后来几年,是兄弟四人提前几天跟他约好了时间,才能聚;而今年,他们直到正月十五,也没有约定好聚会时间。去年春节的聚会,竟成永别。

  2017年11月,实在顾不了家的王峰涛让年迈的父亲从老家来市区替他接送孩子上学。一个星期中,父子俩也没有好好在一起吃过饭,父亲电话问他:“老二(峰涛),你都这么忙?”他说:“爸,真是忙。”为了不影响王峰涛工作,今年初,父亲把孙子带回鲁山老家住了一段时间,农村条件差,没有暖气,父亲端着脸盆在屋里给孙子洗澡,冻得小孙子瑟瑟发抖,哇哇大哭。无奈之下,父亲给王峰涛打电话,让他把孩子接回市里。电话那头,王峰涛回答道:“过两天等我办完案子,马上去接。”可过了两天,父亲再给打电话时,王峰涛又在忙别的案件……过了十几天,王峰涛忙完手头的工作,驱车赶回鲁山接儿子,儿子哭着抱住爸爸,“我以为你们不要我了……”听到儿子的哭诉,王峰涛顿时泪流满面。

  斯人逝去,精神永存。39岁,正是风华正茂、干事创业的年纪,王峰涛却带着遗憾离开了他牵挂的家人,离开了他热爱的公安工作,把生命永远定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两会安保岗位上。他用默默奉献,践行着从警为民的铮铮誓言;他用无私无畏,塑造出公安民警的光辉形象;他用青春热血,诠释着对金色盾牌的绝对忠诚;他用13年的坚守,书写了一段意义非凡的人生。

  

编辑:梁倩文 审核 :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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