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民警办案途中牺牲 市民十里长街送别英雄

2018年03月09日02:4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长歌当哭送战友,前仆后继慰英灵。3月8日上午,王峰涛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河南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派出所曹镇出警点举行。王峰涛家属,省、市、区相关领导,同事、好友以及社会各界2000多人参加告别仪式。

  2018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五)中午11时30分,河南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王峰涛同志在办案返回途中突发心脏疾病,被同事紧急送往平顶山市第五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于11时44分不幸因公牺牲,年仅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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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峰涛,男,1979年7月28日出生,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中队长。今年1月,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王峰涛勇挑重担,主侦两起涉恶类案件。春节期间,按照平顶山市公安局部署,王峰涛和同事们一起值班备勤,坚守工作岗位。3月2日上午8点,王峰涛在岗值班24小时后,与同事一起前往宝丰县看守所提审他侦办的一起涉恶犯罪团伙的嫌疑人。上午11时30分,返回到市区时,王峰涛突感心脏不适,被同事紧急送往平顶山市第五人民医院抢救。11时44分,经抢救无效,王峰涛不幸因公牺牲。王峰涛从警13年来,长期扎根农村基层派出所,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受到表彰,曾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两次荣获个人嘉奖,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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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峰涛同志因公牺牲后,公安部发来唁电,对王峰涛同志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致以亲切的慰问。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甘露,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舒庆以及平顶山市有关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指示,并向王峰涛同志的家属表示亲切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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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上午,告别仪式庄严肃穆,哀乐低徊。灵堂上方悬挂着“沉痛悼念王峰涛同志”的横幅,中心位置摆放着王峰涛同志遗像,王峰涛同志的遗体安卧在鲜花翠柏丛中。大厅四周,摆满了人们敬献的花圈,寄托着对王峰涛同志的无限哀思。9时整,王峰涛同志遗体告别仪式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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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告别仪式的领导和各界人士依次面向王峰涛同志遗体三鞠躬。许多王峰涛同志生前的同事、好友和他帮助过的群众失声痛哭,与王峰涛同志作最后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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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公安厅及平顶山市有关部门领导,政法机关负责同志和民警代表,王峰涛的亲朋好友及社会各界千余人参加了告别仪式,表达深切哀悼之情。(线索提供:郝振宇)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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