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大连市实行住房限购政策以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2018年03月22日11:35

来源:大河网

3月2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大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自2018年3月22日起执行。通知称,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住房。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住房。中心城区指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剔除甘井子区后为限制区域。凡在限制区域内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在限制区域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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