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赡养义务,遗产少分或不分 法官:民间所说“脱离父子关系”不能继承遗产,法律上站不住脚

2018年03月23日05:24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记者段伟朵通讯员陈学敏

  核心提示|离婚后,儿子跟着母亲过,跟父亲联系甚少,也几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这样的儿子,还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吗?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争遗产”案,经法官调解,顺利结案,并维持了亲情。针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管城法院民事诉调庭庭长陈春阳。

  案情

  父母离婚后他很少照看父亲,遗产继承权受影响吗?

  2007年,小朱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独生子小朱一直由母亲抚养。近年,小朱父亲重病在床,其间,小朱几乎没有回来看望过父亲。而小朱姑姑朱女士一直照顾小朱父亲的生活起居。2017年5月,小朱父亲因病去世,其生前单独购买的房子的房产证、工资卡等相关证件均在朱女士处。

  父亲去世后,小朱回来奔丧,就父亲遗产继承方面,姑侄俩产生分歧。朱女士认为小朱并未尽到孝道,小朱认为父亲的遗产就该自己继承。

  随后,小朱一纸诉状,将姑姑告上了管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意识到,原告小朱和被告朱女士本是一家人,最好能够通过调解手段缓解矛盾,同时挽回亲情。

  分析

  民间“脱离父子关系”不能继承遗产,法律上站不住脚

  父亲去世后,遗产该如何继承?儿子没尽赡养义务,其他亲戚是不是可以剥夺其继承权?民间所说的“脱离父子关系”,是否真的有效?针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管城法院民事诉调庭庭长陈春阳。

  陈春阳介绍,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有遗嘱者,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者,按照法定继承序位继承。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案中,小朱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小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朱女士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正常情况下,应由小朱本人继承。

  由于出现了小朱未尽赡养义务的情况,遗产继承出现了纠纷。陈春阳介绍,《继承法》的确有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民间所说的‘脱离父子关系’就不能继承财产,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结果

  姑姑愿意把所有遗产留给侄子

  3月21日下午,陈春阳以及法官张娜邀请社区主任高煜和民调员李彩虹来到锦艺新时代社区配合送达传票,同时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陈庭长从亲情入手,通过拉家常、话亲情,让当事人认识到亲情比金钱更重要,各方当事人也从自身利益出发谈了自己的想法及以前错误的做法。

  经过调解,朱女士表态,她会把哥哥遗留的所有财产都给小朱,之前有矛盾,主要是心里有气;而小朱也被姑姑的态度感动,自愿给姑姑部分补偿,以感谢她对父亲的细心照顾。该案顺利结案。

编辑: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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