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区检察院批捕全省首例美容院强迫交易案

2018年03月23日09:56

来源:光明网

  法制网成都3月22日电 记者杨傲多记者今天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锦江区检察院近日提前介入一起全省首例美容院利用“阴阳脸”强迫消费者交易的案件,并依法从快对美容院老板犯罪嫌疑人曾某等人以强迫交易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7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曾某等人在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某大厦开设美容院以美容为由,招聘相关美容师、经理、拉客人员等,按照拉客人员提取相对应客人在店内消费总额的40%、美容师提取10%加2500元每月的底薪、经理提取13%的分配方式,由拉客人员在街面发卡片,声称可以免费领产品将行人带至美容院,后由美容师及经理想办法采用言语诱骗、给客人脸上抹“燃脂瘦身凝胶”(又称:辣椒膏)的方式迫使客人在其店内消费几千到上万元不等。

  2017年12月24日,被害人袁某某在春熙路逛街时被一男子以“赠送护肤品”为由带至春熙路一家美容院,后被“邀请”做一次免费洗脸美容体验。在免费洗脸过程中,美容院工作人员使用非常手段造成被害人面部皮肤发黑,俗称“阴阳脸”,美容院工作人员以皮肤毒素太多为由让被害人花钱美容,在后续的美容过程中,工作人员又悄悄将“燃脂膏”(又称“辣椒膏”,不能用于面部)涂在被害人面部,造成被害人袁某某面部发红发痒刺痛,被害人袁某某在无奈之下被迫花钱进行面部修复,被害人袁某某一共被强迫消费人民币1.5万余元。2018年1月7日,被害人屈某某在该美容院被以同样的方式强迫消费人民币8000余元。

  锦江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在案件立案之初便主动提前介入,在证据收集、取证策略、讯问重点、物证扣押等方面向办案单位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为案件的顺利办理奠定了基础。目前,锦江区检察院已对美容院老板犯罪嫌疑人曾某等人以强迫交易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遇到同类情况,须提高警惕意识,不要轻易相信在街面上“拉客”的人,更不要听信谎言盲目消费,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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