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靠虚拟货币融资是一种“博傻”行为

2018年03月24日19:17

来源: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24日电(记者 杨月 实习记者 石倩颖)“在虚拟货币本身的属性和法律地位都不明确的情况下,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风险很大,是靠虚拟货币融资的一种‘博傻’的行为。”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处长廖凡指出。

发布会现场。主办方供图

  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6(2018)》发布暨2018年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廖凡在会上就“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法治”主题进行了分享交流。

  廖凡认为,“金融创新”和“规范发展”是2017年互联网金融的两个关键词。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在继续向纵深发展,各种各样的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成绩层出不穷。但是另外一方面,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互联网金融领域清理工作仍然在继续,所以如何在创新与规范、监管与发展中取得恰当的平衡,尤为重要。

  就虚拟货币这一问题,廖凡介绍,比特币其实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一种所谓的虚拟货币,它的基本特点在于,不依赖于主权信用,是一种分散式的或者说人人都在参与构建的货币信用,所以对货币主权是一个挑战。目前为止,中国的态度是比较坚决的,不承认比特币这样一些虚拟货币的货币地位。因此,在虚拟货币本身的属性和法律地位都不明确的情况下,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风险很大的“博傻”的行为。

  2017年9月,央行联合七个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把代币发行融资界定为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一系列的经济犯罪,已相应开展整顿清理。截止到去年9月底,三个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都被清理完毕。

  “当然,关于比特币的性质、作用、存在的合理性等,还有争论。”廖凡表示,“作为一个法律研究者、法律工作者,我是比较保守的,是不太赞成在相关法律关系没有梳理清楚的情况下,去放纵它的发展。”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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