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该条例亮点有哪些?

2018年03月30日09:46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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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大河网-河南人大网联合报道(记者阎乃川 高利国 谢岚 席茜)3月30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听取关于《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去年年底经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该条例若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将成为省会郑州的文明指导规范,对全省文明行为规范也将起着示范促进作用。该条例的亮点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亮点一:机动车遇行人应当让行

  机动车遇到行人过马路,该怎么做?早在2015年底,杭州就对“斑马线礼让行人”作出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路口、人行横道时,应当注意避让行人”。青岛、宁波等地也已出台相关条例,对“车让人”作出规定。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15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停车让行”。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将“车让人”写入地方性法规,让车和人之间“和谐共处”,最小限度减少交通事故,折射出人性化的温度和现代城市的文明程度。

  亮点二:配备母婴室设置第三卫生间

  2015年时,一张北京地铁哺乳喂奶的照片引发热议,有人认为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有人认为在公共场所喂奶不太妥当,也有人认为为人父母实属无奈。于是,有人建议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当众哺乳,从法律上要求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配备母婴室。

  厕所分男女,可你听说过“第三卫生间”吗?在2017年全国厕所革命工作现场会上,国家旅游局介绍,全国5A级旅游景区都将配备“第三卫生间”。“第三卫生间”可以简单理解为“家庭卫生间”,供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使用,解决了一些特殊对象如厕不便的问题。建设“第三卫生间”,满足了人们出行时的个性化需求,也体现了“厕所革命”的人文关怀。

  对此,条例明确规定,在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范围或者机场、车站、地铁、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独立的母婴室,设置方便老人、儿童及行动不便者使用的厕位或者第三卫生间。

  亮点三:鼓励单位优先录用文明先进人物

  条例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优先录用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

  亮点四:不文明行为信息将录入公共信息平台

  条例增加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措施,依法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随地吐痰、便溺,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严管重罚。建立统一公共信息平台,录入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信息,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同时设立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对不文明行为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曝光。条例设置社会服务制度,违法行为人如完成相应的社会服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罚款处罚。


编辑:王亚辉 审核 :张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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