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对7家产业集聚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

2018年04月16日08:03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陈骏

  本报讯河南省环境保护厅4月15日下午发布消息,河南对7家产业集聚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生态环境部《关于2018年2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预警函》,我省部分省级产业集聚区没有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省环保厅决定从即日起对三门峡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东区)、卢氏县产业集聚区(洛河以南区域)、桐柏县安棚化工专业园区、淅川县产业集聚区(香九厚园区)、信阳市产业集聚区(高新片区京珠高速以东区域和羊山新区片区)、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北区)、上天梯产业集聚区7个省级产业集聚区暂停审批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以及相关县区环保部门应同步暂停审批。

  按照要求,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2018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期间7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内所有污水未经处理达标不得直排入河。

  整改期间,各地要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严防未批先建或企业污水超标排放。整改完成后,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豫环文〔2016〕116号)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区域限批的书面申请。

编辑:史海山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