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解放军共同条令

2018年04月16日08:06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统称共同条令),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内务条令(试行)》,由原来的21章420条,调整为15章325条,着眼从严管理科学管理,修改移动电话和互联网使用管理、公车使用、军容风纪、军旗使用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规定,新增军人网络购物、新媒体使用等行为规范;着眼保障官兵权益,调整休假安排、人员外出比例和留营住宿等规定,新增训练伤防护、军人疗养、心理咨询等方面要求。对“营区内”是否戴军帽作了授权性规范,将“军人非因公外出应当着便服”规定修改为“军人非因公外出可以着军服,也可以着便服”。明确军人着军服不得戴非制式手套、不得戴手镯(链、串),以及不得在非雨雪天打伞、打伞时应当使用黑色雨伞、通常左手持伞的规定。

  新修订的《纪律条令(试行)》,由原来的7章179条,调整为10章262条,充实思想政治建设、实战化训练、执行重大任务、科技创新等奖励条件;新增表彰管理规范,对表彰项目、审批权限、时机等作出规范,同时取消表彰与奖励挂钩的相应条款;充实违反政治纪律、违规选人用人、降低战备质量标准、训风演风考风不正、重大决策失误、监督执纪不力等处分条件;调整奖惩项目设置、奖惩权限和承办部门,增加奖惩特殊情形的处理原则和规定。新增“八一勋章”奖励项目,作为军队最高奖项,授予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建立卓越功勋的军队人员。调整士兵处分项目,区分义务兵、士官两类人员分别进行规范,按照由轻到重的处罚程度排序。

  新修订的《队列条令(试行)》,由原来的11章71条,调整为10章89条,新增誓师、组建、凯旋、迎接烈士等14种仪式;调整细化阅兵活动的组织程序、方队队形、动作要领;调整队列生活的基准单位和武器装备操持规范,统一营门卫兵执勤动作等内容。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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