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余江一党员违反换届纪律:用香烟换选票

2018年05月20日08:0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乡里乡亲的抽包烟算什么……”面对执纪人员的质问,江西省余江县平定乡井刘村党员刘某扯着衣角,低头嘟囔着。随后,县纪委监委对刘某进行立案调查。

  一包烟为何会被立案调查?事情还得从今年1月井刘村新一届村“两委”换届说起。

  “刘某到我家送了两盒香烟,并要我投他一票。我当时就断然拒绝,香烟也没收,他气呼呼地扭头就走。”选举新一届村“两委”期间,县纪委监委接到这样一则举报。

  接到举报后,余江县纪委监委责成平定乡纪委调查处理。经查发现,1月25日,井刘村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会,刘某得票数较少。“眼看着竞选的事要泡汤了,刘某便动起了歪脑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唐中介绍,当月27日至28日,刘某连续两个晚上到村里多名党员家中,以赠送香烟的方式进行拉票。

  在掌握刘某涉嫌拉票的基本事实后,执纪人员决定找刘某谈话。

  “谁说我送香烟拉选票,叫他来当面和我对质。”面对执纪人员的询问,刘某不仅矢口否认,还强词夺理,“这明显是诬陷,你们要还我清白。”

  “你说没拉票贿选,那给其他多名党员送香烟你怎么解释?”执纪人员追问道。

  “这,这……”刘某一时语塞。在扎实的证据面前,他承认了相关问题。

  根据调查结果,平定乡党委取消了刘某的竞选资格,并在该村党员大会上公开宣布。同时,县纪委监委将此案例在全县通报,要求各乡镇对照检查。(万笑辉)

编辑: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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