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跨省破获一起“套路贷”团伙案:借1000元,一年后要还100余万

2018年05月22日13:16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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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赃物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网络借贷平台借款1000元,一年多后,借款累计债务高达100余万元……。”5月22日,大河网记者从新郑警方获悉,经过近2个月的摸排调查,新郑警方打掉一个以无抵押贷款为幌子的“套路贷”诈骗犯罪团伙,新郑警方跨省千里缉捕,在安徽池州市青阳县抓获团伙成员27名。

  2018年2月9日上午,新郑市公安局接市民赵某报警称:2016年7月份,他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1000元,后未能如期还款,在对方的推荐下,又先后通过其他网络平台借款以贷还贷,在反复的借贷中,受害人赵某如掉进无底洞,一年多的时间里,赵某的借款已累计债务高达100余万元。

  在每天的案件分析研判会上,该案件迅速引起新郑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研判分析,确定这是一起新型的“套路贷”诈骗案件,该案涉及金额较大、犯罪成员多、人员关系复杂、作案手法独特。新郑市公安局党委要求刑侦大队要以该案为突破,调集精干力量,严厉打击新型经济犯罪,全力以赴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套路贷”属于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都是通过微信、QQ沟通联络,双方根本不知道对方的长相特征和基本情况。新郑市公安局迅速将案情向郑州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汇报,寻求上级公安机关技术支持。接到新郑市公安局的汇报后,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察局当即派出刑侦专家到新郑专案小组进行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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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多警种多部门的配合下,经过侦查员一个月的调查摸排,一个以安徽省青阳县籍青年马某、江某、丁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通过网络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筛选有房、有车等固定资产的借款人为作案目标。团伙成员之间扮演不同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放款人,骗取受害人信任后,精心布局,虚高债务后以借条为要挟,不断向受害人推荐向下一手同伙借取高息贷款用于偿还上一手高息借款,直至受害人的钱财被榨取一空后,又以房、车为抵押,通过民事追偿的方式迫使受害人偿还贷款,赚取年息高达1000%的巨额收益。

  在掌握该团伙作案手法后,3月19日,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建和民警陈光、张攀等人组成先期侦查组,抵达安徽省青阳县,摸排该犯罪团伙的窝点。3月22日深夜,在确认摸清该团伙的行动轨迹后,由新郑市公安局副局长郭铁民带领30多名民警的增援抓捕组抵达青阳县,在安徽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一举捣毁该犯罪团伙,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扣押作案电脑29台、手机53部、涉案银行卡69张、车辆13台。

  经调查讯问,该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马某、丁某都是90后,因“来钱快”误入歧途。目前,确认全国各地的受害人已达千余人,警方冻结涉案资金200余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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