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惩处亵渎英雄烈士形象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05月22日12:37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新闻5月10日讯 (记者 胡永平)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加强对英雄烈士的全面保护,依法惩处侵害英雄烈士权益、亵渎英雄烈士形象等违法行为,牢固树立鲜明价值导向,以司法手段维护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英烈保护法是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对英雄烈士近亲属提出的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案件,要依法予以受理,并依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行为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等主体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对检察机关提起的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也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受理,并按照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和英烈保护法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通知要求,对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诋毁、贬损英雄烈士形象,侵害著作权的行为,要依法认定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要通过司法裁判旗帜鲜明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对英雄烈士事迹的价值认同和英雄烈士公知公认的光辉形象,最大限度实现案件裁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知强调,要认真按照法律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根据英烈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中负有法定职责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王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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