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见习记者 陶纪燕
5月28日,商丘市政府对2017年商丘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结果显示,此次参评企业共536家,根据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将产业集聚区企业分成A、B、C三类。其中评定为A类80家、B类404家、C类52家。
公告指出,A类为优先发展类,指符合集聚区产业发展方向、资源利用效率高、质量效益好的企业。将综合评价得分在产业集聚区排名前50%的企业根据亩均税收从高到低排序,按评价企业数量的15%确定A类企业。B类为鼓励提升类,指资源利用效率和质量相对较好、有待提升的企业。将除A类、C类以外的企业确定为B类企业。C类为倒逼转型类,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需重点整治或淘汰的企业。将综合评价得分在产业集聚区排名后50%的企业根据单位能耗总产值从低到高排序,按评价企业数量的10%确定C类企业。
| 具体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