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5月生态补偿账单出炉:郑州支偿最高,南阳得补最多

2018年06月05日11:2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申华)根据颁布的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要求,河南省严格落实按月实施生态补偿。6月5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公布了我省5月份生态补偿情况。

  5月份,全省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123.9万元,得补1014.2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364万元,得补1342万元。其中,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支偿金额最高的是郑州335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是南阳384.5万元。

  空气质量补偿:郑州支偿185万元,信阳得补237.5万元

  空气质量补偿方面,根据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3项因子——PM10、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计算,5月份:18个省辖市中有9个市在全省省辖市平均值以下,需进行生态支偿,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郑州185万元、安阳170万元、平顶山165万元、焦作115万元、鹤壁111.5万元、新乡85万元、商丘55万元、开封22万元、洛阳15万元;有9个省辖市获得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237.5万元、南阳234.5万元、漯河87.5万元、济源80万元、周口72万元、驻马店64万元、三门峡38万元、濮阳18万元、许昌5万元。10个省直管县(市)中,有7个县(市)在全省直管县平均值以下,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巩义104万元、兰考28万元、滑县27.5万元、汝州21万元、长垣9.6万元、鹿邑5.3万元、永城5万元;3个县(市)获得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固始县89万元、邓州63.8万元、新蔡县24.9万元。

  水环境质量补偿:郑州支偿150万元,平顶山得补200万元

  水环境质量补偿方面,我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包括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的生态补偿。5月份,依据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8个省辖市中,共有3个市进行生态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郑州150万元、信阳120万元、新乡80万元;进行生态得补的共有15个市,金额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平顶山200万元、濮阳160万元、南阳150万元、安阳140万元、鹤壁130万元、驻马店120万元、三门峡90万元、焦作80万元、许昌60万元、开封40万元、商丘40万元、周口40万元、济源40万元、漯河20万元、洛阳10万元。10个省直管县(市)中,有2个县(市)进行生态支偿,金额依次是:滑县8万元、鹿邑6万元;有5个县(市)获得了生态得补,金额依次是:永城市8万元、汝州6万元、长垣4万元、兰考2万元、新蔡2万元。

  按月实施生态补偿1年 成效明显

  据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王朝军介绍,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自2017年5月开始实施,截至2018年5月,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23139.6万元,得补20405.8万元,其中支偿前三名分别为安阳5785万元、焦作2831.5万元、郑州1527万元,得补前三名分别为信阳4201万元、南阳1665元、驻马店1548万元;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0763万元,得补8749万元,其中支偿前三名分别为信阳2610万元、洛阳1850万元、郑州910万元,得补前三名分别为驻马店970万元、濮阳600万元、许昌和周口各520万元。

  “通过每月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进行奖励和扣收生态补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行‘优得越多、奖得越多,差得越狠、罚得越重’,以经济杠杆撬动大气、水污染治理。”王朝军表示。


编辑:王亚辉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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