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光一整瓶白酒后开车 司机醉驾袭警被判刑

2018年06月22日19:15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22日讯(温江法 记者 刘佩佩)醉酒驾驶小汽车接连发生两起交通事故后逃逸,不但不配合调查反而对民警拳脚相加。6月2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获悉,6月21日,该院审理了这起醉酒驾驶还打警察的案件。温江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以被告人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酒后驾车追尾路边小轿车

  2018年1月14日晚9时许,被告人付某某开车接到朋友张三(化名)后便前往温江区柳河路一家烧烤店吃宵夜。借着心情不好为由,付某某几乎一人喝光了自带的整瓶白酒。当晚11时许,付某某称自己要在车上休息一会儿,再喊代驾回家,遂张三先行回家。

  不料张三走后没多久,付某某便自己驱车离开。当行驶至温江区南江路公安局办证中心附近时,撞上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被害人随即拨打报警电话,付某某却直接驾驶肇事车辆离开了案发现场。

  左转撞上直行车辆再次逃逸

  肇事后的付某某没有选择原地等待警察处理,而是继续驾车来到了光华大道。大约1月15日凌晨0时5分,在通过光华大道与锦泉街交叉路口时,付某某闯红灯左转,与一辆直行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

  事故发生后,付某某与对方驾驶员都下了车,在看到被害人同行乘客拿起手机拍照后,付某某采取了同样的方式——再次直接上车驾驶车辆离开。

  深夜小区扰民还暴力袭警

  “我看到肇事车辆停放在文化路观澜半岛小区门口”,正在勘验第二次交通事故现场过程的民警接到了一过路群众的举报。民警随即赶到小区门口发现了肇事车辆,但车内驾驶员不知所踪。经询问保安,驾驶员已经跌跌撞撞冲进了小区3栋1单元。

  在3栋1单元502室的门口,满身酒气的付某某敲打着房门并不停叫嚷着,根本无视民警的劝阻和协助调查的要求,继续叫嚷并敲打502室房门。就在民警再次上前劝阻时,付某某拒不配合,并两次踢民警管某某膝关节处,致其倒地受伤。最终,付某某被赶来增援的公安制服并带离。

  经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被告人付某某承担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被告人付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301.3mg/100ml;民警管某某“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其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温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惩罚。被告人付某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应依法从重处罚。

  法官提醒: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从重处罚。”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式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酒后驾驶是漠视法律尊严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本案中付某某醉酒驾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301.3mg/100ml)机动车,且造成两起交通事故,给自己、给家庭、给社会都带来了巨大伤害,教训深刻。驾驶人应当自觉提升交通安全意识,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编辑:雷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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