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启动交通综合整治行动 “三蹦子”或将从绿城消失?

2018年07月12日13:4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宋向乐)7月11日,郑州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后,相关职能部门相继展开行动。7月12日,在郑州银基商贸城前,交警三大队30余名民警一上午的时间查扣三轮32辆、四轮电动车6辆。同时,在河医周边清理违章停放二轮电动车13辆,查扣三轮、四轮电动车23辆。

1

查获现场

  现场

  30余名民警一上午查了38辆违规车辆

  7月12日10时,随着郑州交警三大队副大队长谢利军一声令下,30余名交警前往火车站区域各个路口进行查处。

  谢利军告诉大河网记者,本次行动主要是针对涉牌涉证、客货混装、非法营运三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此次行动重点在加强对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违法行为的治理。

  在查处过程中,有市民向大河网记者询问,接送孩子的电动车能否上路?对此,二中队民警史攀说,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想正常上路,驾驶人除了要有摩托车驾驶执照外,还必须到车管所对机动车辆进行上牌。这些车辆无论是无证上路还是无牌上路,都将按照机动车标准执行处罚。

  “想要知道自己买的是电动四轮车还是新能源车,只要查询一下所购买的车辆是否在国家机动车企业名录即可,如果不在,千万不要购买,否则买了也不能上路。”史攀说。

  火车站地区属于郑州市的繁华地带,仅一上午时间,三大队民警已经查获了38辆违规车辆。

3

交警正在对一名车主开罚单

  整治重点

  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三轮、四轮车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按照《通告》,此次整治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是指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内燃机或电力装置驱动的车辆。禁止利用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从事非法营运、占道经营以及违法行驶等行为。

5

交警将一辆查处的三轮车开往存放点

  处罚措施

  利用三轮、四轮车违规营运,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

  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严查处,对依法扣留的车辆,不能够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不予发还车辆。利用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违规从事客运市场经营的,一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除了被罚款、拘留,《通告》提到,如果存在驾驶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对依法扣留的车辆,车主如果不能够提供合法来历证明,不予发还。

6

查处现场

  严查生产销售环节

  违规企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规定,禁止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车型;禁止生产、销售拼装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禁止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线索提供:邢红军 韩黎剑)

  违反上述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公安部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等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谭敏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