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普吉府府尹诺拉帕7月15日通报了泰方对普吉游船翻沉事故遇难者家属赔偿情况进展,称已向29名遇难者家属发放了保险理赔金和救助赔偿金。
诺拉帕通报说,29名遇难者家属已从两家有关保险公司获得总计3190万泰铢(1元人民币约合5泰铢)的保险理赔金。此外,按泰国旅游和体育部规定,每名遇难者可获得100万泰铢的救助赔偿金,也已向29名遇难者家属发放到位。另有12名伤者得到精神损失费、11名伤者获得行程延误补贴,两项合计为32.8万泰铢。对其他人员的保险理赔和救助赔偿也在积极推进中。
诺拉帕在救援情况通报会上说,事故死亡人数为47人,其中39具遗体已在当地火化,7具已运回中国。而据了解,15日,在中泰两国潜水员的共同努力下,最后一具遇难者遗体打捞出水。
普吉府警察局局长提拉蓬说,“凤凰”号随船技师恩占于13日被捕,“凤凰”号所属公司泰籍负责人沃拉叻在14日被捕。目前,警方正继续加紧收集证据,追究所有与事件相关的责任人。
此外,泰方在进行“零元团”的核查中发现,参加“凤凰”号游船服务的游客,各自购买了“凤凰”号游船服务,套餐中并无旅游公司强制要求的购物、就餐的套餐,因此认定“凤凰”号游船服务并不属于“零元团”。
(据新华社等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