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焦莫寒实习生赵颖英)
“真是大快人心,我们再也不用看他脸色,忍气吞声地过日子了,感谢检察院为我们村除了一霸……”近日,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来龙乡走访时,一位村民对干警说。
据了解,潢川县来龙乡余某某和他手下的几十名工人组成施工队,经常在当地强揽工程。凡在此乡街道建房,必须由其施工,否则余某某就会进行阻挠破坏。余某某强揽工程已经严重干扰了村民的生活,给村民带来极大不便。
村民付某某翻修自家住房,将工程承包了出去。施工队还没干到一天,余某某便威胁施工人员,声称在这里盖房必须由其施工。付某某与其商量无果,只得将房屋交由余某某翻修。事后,付某某支付余某某1万元工钱。
2016年暑假,来龙乡中学教学楼开始施工,余某某得知该项目工程由张某某中标施工,便到施工现场对施工方说:这是我们村的地,活得由我干,我要干不成,你们谁也别想干!随后,余某某采用扔施工方施工工具、破坏施工设备等方式强行阻碍施工,后又用车堵住工地路口,不让施工人员及车辆出入,导致教学楼项目停工。张某某迫于无奈,只得将学校的厕所项目交予余某某施工。事后,张某某付给余某某5.9万元工钱。
近年来,余某某多次采用威胁、暴力等手段,强揽工程项目,从中谋取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公平交易,欺压人民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经潢川县人民检察院走访群众、严格审查、核实证据后,认为余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强迫交易罪。因此,潢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余某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