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五个振兴”、“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加强“三留守”人员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乡村社会治理。
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慎重对待企业和科研单位在创新探索中出现的决策失误和偏差,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和科研单位创新活力。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加强与工商联和相关企业的联系沟通,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加强生态领域公共利益保护工作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采取挂牌督办、参办、领办等方式,集中办理一批重点案件。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依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社会帮扶,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对作出终局性处理、监督决定的案件,向案件有关人员和单位,说明案件办理的事实依据、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争取理解认同。结合所办案件,采取送法上门、组织法庭旁听、巡回宣讲、警示教育等形式,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
深化“温情司法关爱岗”工作机制
在司法办案中,坚持温情司法关爱活动与司法救助、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对涉案贫困家庭人员,除申请国家救助外,与当地基层组织、民政部门相结合,充分运用国家有关政策,定向帮扶。
切实规范司法行为
积极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检查整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自身司法行为的文明规范,加强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规范统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集中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等职能为一体,方便群众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电话热线等渠道,获得全方位立体式检察服务。
加大重要案件信息和有关法律文书公开力度
依法及时公布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提起公诉等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开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让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都能看得到、查询得到。
加大新媒体检察宣传工作力度
加强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讲检察故事、展文明形象”集中采访等宣传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认识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