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地毯式”清查将于9月5日全面展开

2018年08月27日16:4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许会增)8月27日,记者从河南省统计局获悉,截至目前,河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与培训、收集整理部门数据、编制清查底册和物资准备等工作已基本就绪。从9月5日开始,全省“地毯式”单位清查工作将全面展开。单位清查将在2018年11月结束。届时,全省近11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将同步深入单位、企业、个体经营户开展单位清查。

  什么是单位清查?单位清查的目的和原则是什么?清查对象和范围又是什么?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邀请河南省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一介绍。

  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

  【清查目的】

  全面掌握我省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准确界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与种类,明确全省各级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表发放种类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为普查培训和普查登记等后续各项经济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清查原则】

  (一)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省经普办统一组织,各级普查机构会同同级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工商,下同)、司法行政、宗教等具有单位设立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金融、铁路等单独组织实施普查的部门,以及教育、文化、旅游、卫生、民航、邮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共同核查单位、评估清查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委、地方金融办等其他部门按照普查要求提供单位名录,协助开展单位清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提升效能。以找全、查清、划准普查对象为核心,以服务普查登记、减轻调查对象负担为导向,以统计基础信息、部门共享资料为支撑,精简清查内容、争取配合支持、强化信息应用,打造高效清查。

  (三)优化手段、保障质量。借助部门行政记录资料,优化清查流程;利用PAD采集清查数据,提升清查效率;通过行业智能赋码技术,提高清查质量。

  (四)统一组织、专业协作。全省统一制定单位清查方案,采用统一的统计标准,统一进行业务培训、问题解答、综合分析和确定普查单位名录,农业、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人口、社科文等有关专业负责行业类别、经济活动代码和专业性指标的审核,名录库专业负责对清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

  (五)强化风险意识,做好预警预判。各级普查机构要强化风险意识,深入分析研判各工作环节和各阶段结果可能出现的风险,建立切实可行的应急预警机制,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清查对象和范围】

  单位清查的对象,是我省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

  【清查方式】

  除军队系统普查对象外,县级普查机构组织人员根据“在地”统计原则,使用PAD对所辖普查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逐一清查,分类填报清查表。其中,国务院经普办下发的金融、铁路部门名录单位,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人员使用PAD核实单位所在地址和运营状态,免填清查表其他内容。建筑业在法人单位注册地进行清查。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后勤部负责统一组织本系统内普查对象的清查工作。


编辑: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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