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0%税率不变

2018年08月27日21:05

来源:大河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草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维持10%税率不变。大河财立方-中原地区最具影响力财经全媒体平台←戳我下载

2000年10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10%。

按照落实税收法定的要求,财政部部长刘昆2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作说明时指出,从实际情况看,车辆购置税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比较平稳,可按照税制平移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此外,草案规定了四种免税情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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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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