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1000万!河南新出15条科技政策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 全文

2018年09月07日12:10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裴熔熔

9月7日,河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商联印发《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从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高层次创新平台等方面提出了推动河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15项具体举措。大河财立方-中原地区最具影响力财经全媒体平台←戳我下载

其中,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成长为创新引领型企业及建设创新引领型平台方面,《政策》明确了以下五种方法:

➤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科技企业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指导,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各市(县)、高新区实际落实奖补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奖补。其中,对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销售收入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骨干企业成长为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指导和推动非公有制骨干企业在省科技计划组织实施中发挥更大作用,对认定的省创新龙头企业,将其重大创新需求纳入省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支持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自创区产业集群专项等重大创新专项项目。支持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高层次创新平台,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科研任务。

➤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非公有制企业开放共享。

➤ 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建设高层次创新平台。推动骨干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列入省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在培育期内,以项目建成后补助方式,按照年度内购置研发、中试等试验设备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凡认定为省创新中心的,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按照年度内进行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费用总和的30%给予补助,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晋升为国家级创新中心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 指导和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对非公有制企业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专业化众创空间,经认定为国家级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奖补;对专业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平台运行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考核孵化科技企业数量、金融服务能力等服务成效,根据考核结果对评价优秀的省级以上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可给予一定的运行成本补贴。

在培养引进创新引领型人才方面,《政策》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对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引进的院士等顶尖人才,给予500万元奖励补贴,其中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其余200万元分5年逐年拨付。对非公有制企业培养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等青年英才,省市财政按照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配套。对省级每年评选的柔性引才引智先进单位,给予100万元的引才补贴。

除此之外,《政策》还要求科技金融发挥引导支持作用。发挥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创新创业发展基金作用,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深入推进“科技贷”业务发展,持续扩大业务规模,为非公有制创新引领型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金融服务工作。推动银行在高新区、孵化器、众创空间设立科技支行,为非公有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附: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科技创新政策

End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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