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航港基金被责令整改:因登记法人代表、股东信息与实际不一致

2018年09月11日14:12

来源:大河网

微信截图_20180911132207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李震

  因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员工人数、法人代表、股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部分产品未进行风险评级,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河南证监局实施责令改正监管措施。近日,河南证监局网站发布了相关监管决定。

  决定公告中称,经查,河南证监局局发现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员工人数、法人代表、股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二是部分产品未进行风险评级。

  上述问题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第105号令)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现责令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前改正,并于整改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nd

编辑:郭同欢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