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判决不再是白条 河南检方出台十项措施助力解决“执行难”

2018年09月14日17:0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今年年底,河南将迎来“用两至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终考。9月14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自民通报称,省检察院已出台十项措施,进一步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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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措施1】

  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依法加强监督;协同人民法院加强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现象的治理;规范和加强对虚假诉讼、虚假仲裁中执行问题的监督;重视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及时对执行案件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协助人民法院强化执行工作。

  【措施2】

  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害执行犯罪的打击力度,监督纠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和不当撤案等违法行为;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快批捕。

  【措施3】

  建立办理拒执案件的“绿色通道”,加强与法院、公安等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尺度、证据标准,形成打击合力;慎重运用不起诉裁量权,切实加强对拒执案件不起诉的指导和把关,防止打击不力。

  【措施4】

  做好执行领域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对人民法院依法办理的执行案件,通过教育引导、合力规劝、释法说理,力促当事人在检察监督阶段息诉罢访;对无法执行又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

  【措施5】

  加大对罪犯履行涉财产判决能力的核查力度,在开展谈心谈话、教育疏导中,加强对罪犯财产情况的监督,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通报人民法院予以执行;加强对减刑、假释的监督,将服刑人员履行财产判决的积极程度作为平时改造考核的重要依据,督促被执行罪犯及时履行义务,助力解决涉财判决执行难问题。

  【其他措施】

  河南省检察院出台的十项措施还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督导,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加强向党委、人大请示汇报,加强信息共享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等内容。

  【数据】

  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及妨害执行犯罪1084件1104人,提起公诉2142件2265人,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1人。

  同时,省人民检察院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了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监督纠正了一批因违法执行、怠于执行导致的“执行难”案件,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052件,被采纳6590件,采纳率为93%。


编辑:张馨予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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