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郑州街头一男子骑“大力神”拉7个“移动炸弹”被拘留

2018年09月19日19:1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9月19日上午,郑州交警一大队民警在金水路与文化路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罐的“大力神”电动车。当事人姬某现已被移交至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其将面临10至15日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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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时30分许,一男子驾驶一辆“大力神”两轮电动车沿二七路路西侧逆向行驶,该车摇摇晃晃,两侧还搭载着不明“货物”,用布遮挡着。执勤民警刘柯带领岗上辅警立即将其拦截、查纠,发现该车两侧及踏板处藏着7个液化气罐。

  经民警核实,发现姬某既没有危险品运输证,车辆也没有危险品运输标识,更重要的是该车除了固定液化气罐的装置外,无任何其他防护措施,如此在马路上行驶如同一个“移动炸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刘柯和同事立即将姬某控制,落实其身份信息,并上报大队指挥室通知辖区派出所前来处理。很快,辖区经八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刘柯将姬某连同车辆一并移交至经八路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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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提醒

  液化气属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存储都要有专业资质,使用专业的运输车辆运输危险品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在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存储液化气钢瓶,将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可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载物也有明确规定,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违规载物将会受到处罚,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平安出行。

编辑:郭同欢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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