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4地市立法推进绿色发展 砍伐擅迁古树每株最高罚50万

2018年09月25日14:1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河南人大网联合报道(记者 阎乃川 谢岚 高利国 席茜)推进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不仅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也是人民对绿色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9月25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平顶山市、焦作市、三门峡市、周口市等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说明,这些地方法规均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绿化等方面,要为河南省绿地蓝天保驾护航。

  平顶山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 每株最高罚款五十万元

  响应新时期绿色发展理念和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平顶山市通过立法对城市绿化工作加以规范和管理,制定了《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禁止性规定,设定了相应的罚责。其中,违反规定,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处以每株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后续资源的,处以每株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损坏古树名木标牌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损坏古树名木保护设施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条例》还规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0米见绿 500米见园” 焦作立法加强公园绿地规划建设

  为了增加城市绿量,提升绿地品质,《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加强公共绿地的规划和建设作出规定。根据住建部“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条例》规定,在300米半径内规划建设一处2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500米半径内规划建设一处5000平方米以上的游园,2000米半径内规划建设一处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公园。《条例》还规定,公园绿地的建设应当体现地域、历史、文化特色,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打造精品公园。

   三门峡用严密法治保护小秦岭国家自然保护区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三门峡市灵宝市境内,该区域又是全国第二大黄金生产基地的主矿区,矿业开发曾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为恢复和保护生态,三门峡市特制定《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小秦岭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条例》规定严禁在小秦岭保护区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违反者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的以外,由小秦岭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小秦岭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野外吸烟、燃烧冥纸、燃放鞭炮、燃放孔明灯以及使用明火照明、取暖、野炊等野外用火等行为,由小秦岭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300元以上3000院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周口立法保护准阳龙湖 依法限期处理保护区违章建筑

  淮阳龙湖被誉为“内陆奇观,中原名珠”,是周口的一张城市名片。围绕淮阳龙湖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周口通过地方立法加强淮阳龙湖保护,制定《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从水体水域、地形地貌、野生动物、植物植被、历史文化资源等方面,分别作了规定。《条例》规定淮阳龙湖保护区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应当依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限期予以处理。规定淮阳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淮阳龙湖保护和湿地生态修复需要,逐步实施退房还湖、退塘还湖、退田还湖、退耕还湿、退耕还林等措施,恢复和改善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准阳龙湖生态环境。因淮阳龙湖保护致使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编辑:郭同欢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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