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确各市环治任务 坚决打好标志性攻坚战役

2018年09月29日12:52

来源:大河网

会议现场

  大河网-河南人大网联合报道(记者阎乃川 高利国 谢岚 席茜)9月29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攻坚战让中原更加出彩的决议》。决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实施,推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不以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经济增长

  决议提出,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亿万人民福祉,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密切配合、协同发力,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

  在2013年5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

  完善生态环保地方立法 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决议重点强调要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要求各级各部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治理,加快制定修订水、气、土、声、渣、光等各环境要素的地方性法规;要全面清理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规责性文件,加快出台配套制度,及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决议号召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强化监督问责,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考评制度,依法推动企业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全面实施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严惩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让法律真正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 压实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

  决议提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领域,加大监督力度,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质询等监督形式,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作为责任底线,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评考核制度,严格责任追究;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坚持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特别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认真作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确保法律制度真正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明确各市环治任务 打好标志性攻坚战役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是全省人民的迫切期盼。决议指出,京津冀传输通道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和济源,汾渭平原洛阳、三门峡及平顶山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要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京津冀和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信阳、南阳、驻马店、周口等市环境空气质量要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执法、高质高效,加快淘汰钢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严禁钢铁、焦化、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增加铁路运输量,打好结构优化调整攻坚战。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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