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鹤壁“真金白银”力促建筑业转型发展

2018年10月11日19:01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陶纪燕

  为推动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鹤壁市政府于10月10日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简称《意见》),定下了鹤壁建筑业发展的“小目标”。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力争发展培育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1—2家,建筑业一级资质企业达到5家,年产值超10亿建筑企业达到10家,实现鹤壁市建筑业总产值比“十三五”初期翻一番。

  | 16项具体措施,助力建筑业发展“小目标”

  按照《意见》,鹤壁市政府将综合运用政策引导、项目带动、产业支撑、市场培育以及资金激励等手段,助力鹤壁建筑业发展“小目标”的实现。

  在具体如何落实建筑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措施方面,《意见》围绕“实施企业改革”“实施建筑业创新”“实施人才队伍素质”“实施建筑市场环境”四大提升计划,提出了16项举措。具体来说,成立鹤壁市建筑产业联盟,推动企业合作联营;鼓励外地注册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组建股份制项目公司参与EPC、PPP等模式投资建设,本地企业股份权额不低于35%或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工程造价50%的,可享受本地建筑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同时,《意见》提出,严禁以各种名义强制要求跨区域承揽业务的建筑企业在当地设立分公司(子公司);要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各类建筑工程招标文件不得提出与招标项目无关的要求,不得设置高于招标项目相对应的企业资质和业绩条件。各类基础设施、PPP项目不得人为抬高准入门槛,不得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招标投标交易电子化等。

  通过这四项“提升计划”16项具体措施,为鹤壁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 五大优惠政策,条条真金白银

  此外,鹤壁市政府还出台了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加强金融信贷财税支持等五优惠政策。

  对优秀企业实施物质奖励。鹤壁市施工总承包企业晋升为特级、设计企业晋升为综合甲级的,根据企业税收缴纳、诚信经营等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晋升综合资质的,根据企业税收缴纳、诚信经营等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建筑业企业首次晋升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设计企业首次晋升为行业甲级的,根据企业税收缴纳、诚信经营等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实施争先创优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鹤壁市建筑企业年产值10亿元以上或地方留成税收2000万元以上的,当年度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年产值5亿元以上或地方留成税收1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50万元;年产值1亿元以上或地方留成税收3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10万元。对建筑业企业中年度纳税前10名,且超过上年度纳税额20%的建筑企业,当年度财政给予一次性增加奖励30万元。对年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和50亿元的装配式生产基地等新兴产业企业,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定期评定全市建筑业十强企业,加大获评企业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分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

  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对鹤壁市建筑企业荣获“鲁班奖”“市政金杯奖”等国家行业最高奖的,财政奖励50万元,荣获省“中州杯”奖项的奖励20万元。

  支持企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对建筑企业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国家级施工工法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发明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奖”的,给予奖励30万元。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建立建筑企业总部基地,对将总部迁入鹤壁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可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奖励,并优先满足企业用地、融资、人才保障等方面需求。迁入鹤壁的特级资质企业3年内年度产值达到100亿元的,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奖励;迁入鹤壁二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3年内年度产值达到50亿元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迁入鹤壁的二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3年内年度产值达到20亿元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具有综合甲级和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总部迁入鹤壁市的,可享受迁入一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同等待遇;3年内年度产值达到5亿元的,一次性奖励400万元。

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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