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起郑州城管将对违章车辆“贴条” 重点在这七个区域

2018年10月12日09:2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10月12日,大河网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从今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开展对违停车辆的提示告知、拍照取证工作,违法信息也将上传至交管部门。

  【郑州城管将对违停车辆贴条,持续两个半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配合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从2018年10月15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火车站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对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的提示告知、拍照取证工作。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会把采集的违法信息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处罚。

  【这些区域乱停车将被城管贴条、拍照取证】

  据了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对在下列区域违法停放机动车开展提示告知、拍照取证工作:

  (一)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和区域;

  (二)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

  (三)人行道(按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四)人行横道和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

  (五)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四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五十米以内的路段;

  (六)公交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三十米以内的路段(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除外);

  (七)法律、法规规定禁停的其他路段和区域。

  【政协委员刘哲:此举会否造成贴条泛滥有待观察】

  河南省政协委员刘哲认为去年以来一直在酝酿的这项“改革“,由此变成了现实。具体程序是城管贴条,取证,由公安交警部门确认处罚。

  “此举会不会造成贴条更为泛滥?有待观察,如果真的不能切实缓解郑州市的乱贴条,本人明年初政协会议将与几位委员联名再次提案抗议乱贴条。”刘哲认为郑州市340万机动车,公共泊位只有十余万,管理方对无论是影响或不影响交通的车辆(只要不在泊位上)放手贴条,以罚代管,已成为郑州市民名副其实的“车头税”。


编辑:张馨予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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