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定下科技与金融结合小目标:到2020年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300家

2018年10月18日17:13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陶纪燕

9月,鹤壁等6个省辖市成为首批河南省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

为做好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引领鹤壁转型发展,10月18日,鹤壁市政府印发《鹤壁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及重要任务等内容。

| 开展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聚焦三大目标

为加快促进科技企业发展,做好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到,力争在3年内实现以下目标:

1.科技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鹤壁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鹤壁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3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带动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0%以上;专利授权量达到10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到2件。

2.科技金融支持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鹤壁财政累计投资科技金融资金力争达到8000万元;鹤壁拥有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担保公司、科技保险专营机构达4家以上,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累计超过10亿元,获贷科技型小微企业50家以上;引进基金管理公司1家,科技型企业获得创投机构融资超过5000万元。

3.融资渠道不断拓宽。到2020年,力争新增科技型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5家,鹤壁企业年均直接融资规模达30亿元。

| 形成金融支持科技长效机制,瞄准九大内容

方案还明确了试点的九大主要任务,包含持续加大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力度,设立科技类投资基金,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发展新型科技金融组织等。支持创新债券融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双创”债等债务融资工具开展科技贷、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产业链融资等业务,探索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可行路径和有效模式。

此外,方案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分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试点实施阶段(2019年)和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三个阶段进行,经过3年试点改革期,实现科技和金融结合跨越式发展。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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