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男子醉驾逃跑弄伤交警,还反问:有意思没?

2018年10月22日17:20

来源: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郭兵

  10月10日晚10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豫KV9722的白色轿车涉嫌酒驾,民警出示证件后要求驾驶员熄火停车配合检查,谁知该驾驶员突然猛踩油门加速向后倒车,致使上前检查的执勤交警受伤。

  随后该驾驶员不但没停车,反而又加速拐入便道继续逃窜,后来被一辆路过的出租车堵住去路后,该驾驶员弃车逃跑。

  最终,该驾驶员被执勤交警抓获。该驾驶员检测结果为195.664mg/100ml,属于严重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该驾驶员被民警控制后,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竟然还质问执勤交警有意思没?

  10月11日16时许,公安部门依法将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薛某义(男,39岁,禹州市颖川办十里村4组人)刑事拘留,现羁押于禹州市看守所。

  普法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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