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认定工作启动,满足这些条件即可申报

2018年10月25日12:13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陶纪燕

10月25日,记者从河南省科技厅获悉,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价工作开始启动。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服务平台提交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入库申请,并上传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入库申请企业承诺书。

据了解,“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包括“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两大类别,此次评选的对象需是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各年度数据填写完整的A类科技型中小企业。

申报的企业除了满足信用状况良好,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等基本条件外,申报“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亿元以下;

2.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前两个年度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20%(含)以上;

3.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25%(含)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1.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2亿元以下;

2.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前两个年度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20%(含)以上;

3.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25%(含)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专有权或3项(含)以上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此外,记者了解到,评选成功的企业将获得这些政策扶持,对经备案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择优给予支持。培育期内,“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再给予奖补。同时,鼓励地市给予配套支持。

责编: 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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