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记12分仍不悔改!郑州男子驾照暂扣期间驾车被拘留

2018年11月01日15:2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明知自己驾驶证因“酒驾”违法被暂扣,不知悔改仍驾车上路行驶被拘留。11月1日,大河网记者从郑州交警一大队获悉,近日该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获一起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驾驶人王某某也因此项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1000元罚金处罚。

  10月31日10时25分,民警黄百军在文化路与纬一路路口对过往“缉查布控”预警车辆进行查纠时,接到预警提示信息称:一辆车牌号为粤B8S***的黄色小型普通轿车,处逾期未检验状态且车主驾驶证状态异常,该车正沿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驶,即将到达纬一路路口,请民警注意拦截。接到警令,黄百军立即与同事设卡拦截。10时26分许,民警在靠近护栏的机动车道内发现该车,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可驾驶人却无视民警指挥和警告仍旧驾车继续向南行驶。见此情形,黄百军立刻通过电台向前方新通桥固定岗民警进行通报,通知同事协助拦截。接到通报后,新通桥岗民警快速做出反应,最终将已“慌不择路”驾车驶入文化路非机动车道的驾驶人王某某连同车辆一起控制。

  经查,王某某曾于2017年4月25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郑州交警一大队查处,其驾驶证已被交警部门依法暂扣,处停止使用状态。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记12分,本应以此为教训,抓紧时间通过交法交规的学习和考试,待驾驶证6个月暂扣期满后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可王某某却无视法律规定,一直未参加学习、考试,并心存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路,最终再次被郑州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此次王某某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属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郑州交警一大队案件侦办中队依法对王某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目前,王某某已被移送至郑州市第一拘留所拘留。

  郑州交警一大队案件侦办中队民警孟繁龙提醒广大驾驶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处于暂扣、吊销期间不得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违者将受到拘留并处罚金的处罚,广大驾驶员要牢记安全法规,恪守法律红线,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线索提供:孙凯)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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