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200万!新乡出台34条新政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2018年11月02日15:11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陶纪燕

为推动新乡市非公有制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发展、提质发展,新乡市政府于10月31日印发了《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从思想、措施等各个方面提出34条建议。

据了解,2017年,新乡非公有制经济贡献了财政收入的60%以上、GDP的80%以上、市场主体的95%以上,撑起了新乡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为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意见》明确其未来三年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累计实现4600户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300家以上小微企业新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在境内外成功上市2~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累计达到50家。

为实现这一目标,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质量、开放程度不高,非公有制企业办事难、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新乡市政府提出一系列政策扶持措施。

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质量不高问题方面,强化先进制造业园区建设,对各专业园区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增量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企业,将其地方财政贡献的5%奖励企业;对当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信息消费示范(试点)企业(项目)、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对当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支持;对当年获得“河南省质量标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支持。建立重点培育清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千家企业上云行动,对新获得国家、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补。此外,积极培育大企业(集团),支持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

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开放程度不高问题方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实施精准招商政策,对非公有制企业“二次裂变”项目按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鼓励各县(市、区)创建外来投资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合作产业园,对引荐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政策予以奖励。同时,加强对外合作,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大力发展加工和服务贸易,对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对外直接投资等,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所缴保费给予补贴。

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意见》提出5项具体措施,包括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大力推进直接融资,鼓励企业积极上市融资等。对成功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上市的企业奖励2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按实际融资额给予不超过0.1%的奖励,最高100万元,对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企业按实际融资额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最高50万元。

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强化创新政策扶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评估认定为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载体,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补等。

责编: 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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