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600万元,郑州881家科技型企业将获专项资金补助 | 名单

2018年11月07日13:09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陶纪燕

  郑州市政府给企业发红包了!

  11月7日,郑州市科技局对2018年度拟通过认定“科技雏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瞪羚企业”和“科技创新龙头企业”名单进行公示,881家企业入围。入围企业将获得一定的资金补助,公示期自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

  

  | 881家科技型企业入选,最高可获600万元奖补

  记者梳理名单发现,河南旗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大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603家企业被评选为科技雏鹰企业;河南省亚龙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郑州翎羽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89家企业被评为“科技小巨人”企业;郑州鸿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等79家企业入选为科技瞪羚企业;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安图生物、宇通重工、豫金刚石等10家企业入选为科技创新龙头企业。

  据此前报道,郑州市科技局在8月份组织开展2018年度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对企业2017年研发费用进行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经郑州市科技局确认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最高补助600万元。

  据了解,该专项资金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科技雏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瞪羚企业”和“科技创新龙头企业” 四类企业。

  | 入选企业将获哪些补助?

  申报通知指出,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郑州市科技局、财政局印发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细则》(郑科规〔2017〕4号)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这四类科技型企业,政府将给予以下补助:

  对“科技雏鹰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按照30%进行补助,最多不超过50万元,补助额低于1万元不予支持 。

  对“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按照20%进行补助,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对“科技瞪羚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按照20%进行补助,最多不超过300万元。

  对“科技创新龙头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定额补助600万元。

  | 申报企业需满足哪些条件?

  申报企业除了满足企业成立1年以上(2017年7月24日前注册成立)、近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已在税务部门备案享受2017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等这些基本条件以外,不同类型的企业还需满足相应的具体条件。

  “科技雏鹰企业”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下;近两年至少有1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具备良好发展潜力。

  “科技小巨人企业”需要同时具备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以下;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具有研发、成果转化和持续发展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两年至少有2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等条件。

  “科技瞪羚企业”须满足: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及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10亿元(含)以下;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中心,具有研发、成果转化和持续发展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近两年至少有3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等条件。

  “科技创新龙头企业”还要具备下列条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及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以上、研发费用不低于3000万元;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中心,具有较强的研发、成果转化和持续发展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近两年至少有5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或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附拟通过认定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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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0100

99999


编辑:臧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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