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方面,29项举措,最高奖励300万!许昌发文再次加码制造业

2018年11月20日12:16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陶纪燕

11月20日,许昌市政府印发《许昌市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围绕“降低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力度”、“支持制造业高端化发展”、“支持制造业融合化发展”、“优化大企业集团培育”、“支持军民融合发展”等11大方面提出29项支持奖励措施。


记者梳理发现,29条措施涉及降低企业税费、用地成本、资金扶持等,从各个方面为加快许昌市制造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方面,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年应税所得额上限提高到100万(限2020年12月31日前)。

支持制造业高端化发展方面,支持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示范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制造业融合化发展方面,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级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双创”平台、大数据产业发展等试点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物联网示范平台认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纳入省级培育名单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次性奖补100万元,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次性奖补50万元(项目纳入省级培育名单后,先给予补助总额的50%;项目通过验收,再给予补助总额的50%;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全额收回)。

推进制造业“三大改造”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体系(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优化大企业集团培育方面,根据企业对地方的财政贡献给予资金奖励,对于首次突破3000万元不足5000万元且考评当年实际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速超过15%的,给予企业管理层30万元资金奖励;对于首次突破5000万元不足1亿元且考评当年实际对地方财政贡献超过10%的,给予企业管理层50万元资金奖励;对于首次超过1亿元的,给予企业管理层100万元资金奖励。

同时,鼓励发明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企业,市政府给予配套奖励:特等奖配套奖励300万元,一等奖和二等奖分别为100万元和50万元;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市政府给予配套奖励: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

此外,许昌在支持中小企业和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也有着不同的资金支持。

责编: 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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