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布局河南医院遭“业绩”麻烦?恒康医疗在豫版图曝光

2018年11月30日19:06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吴春波

医院与资本之间,存在有效的合作空间,但在合作过程中,如果突破合作协议约定的界限,还是会带来一些麻烦。

在资本市场先后遭遇实际控制人股份被轮候冻结、收购项目因融资问题被迫终止和实际控制人即将发生变更的恒康医疗,也在其布局的兰考医院项目上面临新的麻烦。

| 业绩承诺部分被判解除,2017年业绩不达标仍会被追偿

恒康医疗11月29日发布公告显示,兰考县三家医院对其的业绩承诺,将被部分解除,这意味着接下来其在兰考医院的资产业绩将失去“业绩承诺”保障。

公告显示,京福华越(台州)资产管理中心(简称京福华越)于2017年1月就收购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医院)99.9%股权、兰考堌阳医院有限公司(简称堌阳医院)99.9%股权、兰考东方医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医院)99.9%股权与三家医院原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恒康医疗分别就收购第一医院0.1%股权、堌阳医院0.1%股权、东方医院0.1%股权与兰考县兰祥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时,恒康医疗和京福华越共同与三家医院原股东签署了《业绩承诺之补充协议》。

根据《业绩承诺之补充协议》约定,前述三家医院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税后净利润总和不低于13442万元,其中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750万元、4610万元和5082万元。

2018年1月,第一医院、堌阳医院、东方医院分别形成股东会决议,即暂停徐征在上述三家医院的董事和董事长职务。因不能管理三家医院,三家医院能否实现业绩目标处于不确定状态,应当解除《业绩承诺之补充协议》,三家医院原股东向法院对京福华越和恒康医疗提起了诉讼。

三家医院原股东认为,徐征已不能管理三家医院,三家医院能否实现业绩目标处于不确定状态,《业绩承诺之补充协议》已完全无法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解除。

不久前,成都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决“解除2017年1月10日原告与京福华越、恒康医疗签署的《业绩承诺之补充协议》中关于2018、2019年度的业绩补偿条款”。

恒康医疗表示,根据《判决书》,本次判决对《业绩承诺之补充协议》中的2017年度合同的履行没有影响,2017年实际实现业绩2449.50万元,未完成金额1300.5万元,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追讨,并已起诉至法院。

但如果上述判决结果生效,若第一医院、堌阳医院和东方医院在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实现的业绩不能达到承诺业绩,三家医院原股东及徐征将不能按照《业绩承诺之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对公司作出业绩补偿。

| 投资并购基金,高倍杠杆收购兰考三家医院

往期公告显示,恒康医疗于2016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5920万元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京福华越。

2017年1月份,京福华越分别就收购第一医院99.9%股权、堌阳医院99.9%股权、东方医院99.9%股权与合计13家交易对方及自然人徐征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同时,恒康医疗分别就收购第一医院0.1%股权、堌阳医院0.1%股权、东方医院0.1%股权与兰考县兰祥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各方分别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评字【2016】第92号、川华评字【2016】第91号、川华评字【2016】第93号)并经协商确定第一医院的总体估值为3.81亿元、堌阳医院的总体估值为4747.76万元、东方医院的总体估值为6118.25万元,股权转让价款按比例计算。

同时,恒康医疗和京福华越共同与交易对方及徐征签署了《业绩承诺之补充协议》,承诺上述三家医院三年的业绩目标。

根据业绩承诺,若业绩达到承诺净利润和利润总和,京福华越将在向转让方支付当期股权转让价款前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全部补偿金及赔偿金,并将扣除补偿金及赔偿金后的当期股权转让价款余额支付给转让方。如三家医院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和超过承诺净利润总和,将超出部分的50%用于奖励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层。

恒康医疗表示,公司实施以医疗服务为核心的大健康战略,京福华越与公司本次共同投资方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在收购后由京福华越对已完成改制的标的公司进行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其资产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培育优秀标的,有助于公司成功并购优质医院,加快公司在医疗服务领域的拓展。

| 曾多次布局河南,涉及儿童及肿瘤治疗领域

除了在兰考布局遭遇官司,恒康医疗这家注册地在甘肃、办公地在成都的上市企业,今年在资本市场上也并不顺利,收购马鞍山医院93.52%股权项目因为融资问题被迫终止,其实际控制人阙文彬也在股权被轮候冻结后,先后与自然人张玉富和自然人于兰军签约转让其全部股权,转让完成后,张玉富将持有恒康医疗29.95%的股权,成为恒康医疗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而于兰军则持有恒康医疗12.62%的股权。

恒康医疗2018年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恒康医疗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71亿元、-3.87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38.39%、下降253.49%。

对此,恒康医疗解释称,公司2017年先后收购了澳洲PRP公司、兰考医院和泗阳医院,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受前述并购影响,公司负债大幅增加,导致报告期财务费用增加。

报告期内数据显示,恒康医疗财务费用达1.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96亿元,造成报告期净利润同比减少。

恒康医疗的河南布局,则分别在2016年和2017年完成。

2016年1月7日,恒康医疗与河南省肿瘤医院签署了《河南省肿瘤质子中心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拟共同建设河南省肿瘤质子治疗中心。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聚焦肿瘤诊疗的核心战略,有利于拓展公司肿瘤诊疗领域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布局质子治疗中心,发挥肿瘤放疗技术优势 和规模效应,提升公司肿瘤诊疗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017年10月30日,恒康医疗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和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郑大三附院)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简称协议),协议约定恒康医疗拟与郑大三附院共同筹建高端妇儿医院郑州爱贝尔妇儿医院(简称郑州爱贝尔)。

恒康医疗表示,本次公司与郑大三附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郑大三附院是一家省级妇产儿童专科医院,具有强大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及人才优势,双方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医疗服务规模,不断提升公司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公司医疗服务网络与布局,增强公司医疗服务产业市场竞争优势和公司整体竞争力。

责编: 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编辑:贺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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